2019-01-08 来源:香蕉视频导航网站办公家具
密集架采购合同
甲方(需方):xxxxxxxxxxxxxx 合同编号:
乙方(供方): 签约地点:
甲乙双方就货物的供应及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xx档案库房移动密集架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FEGD-CT13193)、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承诺,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条款:
一、标的
序号 | 名 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生产 厂家 | 产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合 计 |
以上货物具体的供货范围、技术规格和技术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二、价格
1.合同总价:人民币 (¥ 整 )
其中:(1)货物(含软件):
人民币 (¥ )
(2)备品备件:
人民币 (¥ )
(3)相关服务:
人民币 (¥ )
2. 本项目以每立方单价及总价作为报价,乙方承诺的价格应包含完成该项目的设计及至交货地的货物、材料、制作、检测、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安装配合、保险、验收、利润、税费、规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其它附加费用、其他伴随服务费用及质保期保障等相关服务的交钥匙价格。
3.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不变价。
4.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三、货物产地及标准
1.货物为 全新(原装)产品。
2.标准
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附件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3.进口货物必须具备有效的原产地证明、商检部门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口渠道证明。
4.国内货物或合资厂的货物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5.乙方交货时应将所供货物经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产品鉴定证书、质量检测报告、使用许可证、用户手册、产品合格证、保修手册、有关图纸、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一并交付给甲方。
四、执行进度
1.交货地点: 。
2.交货方式: 。
3.交货期: 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安装 (具体进度计划可以附件列明)
五、包装、装运和运输
1.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乙方负责确定包装方式;由于不适当的包装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
2.货物中所含木制产品的运输需得到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许可。
3.包装费、运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六、保险
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所有保险费用和派往甲方进行服务人员的人身险和其他有关险种,以及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付款(按采购人实际情况填写)
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10天内首付合同总额的10%;待该项目装完毕经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调试运作正常合格后,再支付合同总额的85%;余5%作产品质保金,待该产品安装使用满一年,如无重大质量问题,10天内一次性付清。
八、知识产权
1.乙方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九、项目验收和安装调试
1.验收
1.1、材料配置要求
产品 名称 | 配置名称 | 材料规格 | 技术参数 | 性能说明 | |
轨道 | 轨道座 | δ=3.0㎜ | 冷轧钢板 | 钢性足,不变形。轨道座采用静电喷塑,轨道采用镀锌处理,防止表面层脱落,延长使用寿命及防锈。 | |
轨道 | 20*20㎜ | 实心方钢 | |||
底盘 | 底梁 | δ=3.0㎜ | 冷轧钢板 | 底盘采用整体焊接,钢性足,不变形,表面亚光喷塑,分段式结构。 | |
▲轴承档 | δ=3.0㎜ | 冷轧钢板 | |||
夹紧块 | δ=3.0㎜ | 冷轧钢板 | |||
架体 | ▲立柱 | δ=1.5㎜ | 冷轧钢板 | 每品立柱规格为35mm*54mm,立柱必须保证一次冲压成型,其正面成凹凸形式,规格为凹槽深2.5mm,与侧边的距离为15mm,具体如图“ ” | |
▲搁板 | δ=1.0㎜ | 冷轧钢板 | 架体结实、坚固、新颖,安全规范,层数和间距可自由调整。 | ||
挂板 | δ=1.0㎜ | 冷轧钢板 | |||
门面 | 门框 | δ=1.0㎜ | 冷轧钢板 | 门板平整,款式新颖,表面亚光喷塑(颜色根据用户要求)。 | |
门板 | δ=1.0㎜ | 冷轧钢板 | |||
侧面板 | 侧面板 | δ=1.0㎜ | 冷轧钢板 | 表面平整、设计美观,凹凸式大圆角护板,表面亚光喷塑(颜色根据用户要求)配有两个目录牌。 | |
传动机构 | 轴承 | P204双排珠心 | E级 | 精密度高,万向灵活,材料质量好、耐压与耐磨性能好。 | |
实心轴 | 实心圆钢 | 45#冷拉实心圆钢 | |||
连接钢管 | Φ20*2.5 | 无缝钢管 | 传动机构配合精密度高,定位准确,传动轻便灵活,摇手轻,运行平稳性能达到和超过国家标准。 | ||
铁滚轮 | HT15-33 | 高强度球墨铸铁 | |||
链轮 | ZG45 | 滚轮精制 | |||
摩托车链条 | FR420 | 摩托车专用 | |||
摇手体总成 | 摇手体 | ZG45 | 双向超越离合器结构 | 造型美观大方,手感舒适,把手为折叠式,可避免通道障碍,摇动任何列不会带动其它把手。 | |
滚珠轴承 | |||||
制动装置 | 边列锁定装置 | 方形锁 | 豪华型 | 每列均装有制动装置,操作方便、制动可靠、使用存取方便。 | |
中列制动装置 | |||||
防护装置 | 防震、防尘装置 | 20㎜ | 抗老化橡胶磁性冰箱门吸条 | 每列的接触面均有缓冲及密封装置,具有良好的防震、防尘、防鼠、防光、防潮、防火功能。 | |
防尘板、顶板 | δ=1.0㎜ | 冷轧钢板 | |||
防鼠板 | δ=1.0㎜ | 冷轧钢板 | |||
防倾倒装置 | δ=3.0㎜ | 冷轧钢板 | |||
表面 处理 | 前处理药剂 | 优质磷化液 | |||
高压静电喷塑 | 环氧型聚脂混合粉 | 热固性粉末 | |||
纯水洗 | 电导率≤10us | ||||
紧固件 | 45#、Q235A | 国标 |
1.2.制造及安装公差
(1)密集架每标准节组装后,外廓尺寸(长、宽、高)的极限偏差为±2㎜;每标准节组装后,对缝处的间隙小于2㎜;门缝间隙均匀一致,间隙应在1~2㎜之间,零件的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按GB1804-2000。其他产品均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
(2)密集架架体运行的稳定性能,在满载及不均匀承重的情况下,架体运行到位后架体间间隙小于2㎜。
1.3.质量要求
(1)标准件及坚固件经过一定处理;所有金属件表面无毛刺、无裂纹及伤痕;焊接件焊接牢固,焊缝光滑平整;颜色色泽均匀一致,无色差,无划痕。塑膜厚度为60-70um;塑层防锈能力20年以上。
(2)每库每组安装完成后外观统一,横平竖直,整齐划一。
(3)部件均必须采用优质冷轧钢板,密集架厚度应满足《材料配置要求一览表》中的材质要求。
(4)密集架传动系统
底盘传动部件使用优质钢材,轴采用45#钢,须调质处理后精磨加工;连接管为Φ25mm,壁厚2.5mm无缝钢管;链条采用名优摩托车链条,传动齿轮必须经过法兰处理,传动轴与连接管为实心销连接结构,所有轴与齿轮和铁轮均为平键连接。密集架传动机构装置保证传动及控制可靠,中轴带动两边双轴正中间传动,底盘的主传动链轮、齿轮安装在中间二根高45mm的“”型横梁轴承档中间,底驼面为50mm与底座式驼架轴承接触面等宽。配备棘轮式折叠摇把,传动机构应转动灵活、平稳,不能有失灵和摇把电镀层脱落现象,特别要解决好摇手柄打滑问题,保证密集架空载或全负载时运行轻巧、平稳。在全静荷载的情况下,进行运行试验,每列的手柄摇力不大于11.8N。
(5)立柱
两面均布冲裁可上、下调节的挂孔,经大型流水线一次冲压成矩形柱体。每拼立柱采用上、中、下三根连接横梁焊成整体,结构坚固合理、美观大方不变形。为增加承受力,立柱的规格为35*54,每品立柱的正面均成凹凸形式,其规格为凹槽深2.5,与侧边的距离为15,具体如图“”
(6)外观质量
产品各零部件(含搁板)、组合件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有尖角、凸起;色泽应一致,漆面均匀光亮、无任何流漆划伤。
产品面板平整度好,架体垂直度好,各安装立面横平、竖直,整齐划一,无任何锯齿状,同一列密集架各层搁板应在同一水平面上。
(7)表面处理
产品颜色采用亚光灰色,表面光泽度为60%~70%,耐冲击力大于60kg/cm2,涂膜厚度60-70um,涂膜附着力(划圈法)试验达到1级标准,盐雾试验48小时无脱落现象。
产品所用的标准件及紧固件均需氧化或镀锌处理,把好电镀加工关,保证标牌等电镀质量,零件在涂覆前,均须清洗除油、除锈等处理,面板、侧面板等全部零件要磷化处理,塑料粉末采用优质高性能热固型产品,喷塑工艺须经“原料—80℃热除油——水洗—酸洗(除锈)——水洗——磷化——水洗——干燥——喷塑——固化”等九道工序处理。
(8)载重性能
搁板上均匀载重大于等于50kg(单面),最大挠度为3mm,24h卸载后,不得有裂缝及永久变形。
每标准节在全负载的情况下,承受沿X、Y轴两个方向额定载荷1/15的水平拉力作用、标准节不得翻倒。
在最高搁板中心离外沿5mm处,同时施加垂直力50kg和标准节额定载荷1/15的垂直力,架体不得倾倒。
(9)密封性能与安全性能
密集架采用优质PVC磁性密封条,密集架合拢后不容许有间隙,确保密集架合拢时密封性能良好。
密集架必须设有安全限位与防倒装置,结构上应具备防火、防盗、防鼠、防震性能的措施。
(10)导轨
导轨采用20×20mm的镀锌实心方钢,轨座采用3.0 mm冷轧钢板制作,并经静电喷塑处理。
密集架轨道铺设要求:采用预埋式或地面式,有条件的尽量采用预埋式,轨道完成面不超过装修面;当采用地面式时,轨道两侧应作斜波处理、用3.0 mm冷轧钢板护面;每两条轨平行偏差不大于1mm,在任何1m长度内水平偏差不大于1mm,全长不大于2mm。
1.4. 验收标准
(1)密集架的验收标准必须符合本项目技术要求。
1.5. 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安装。
1.6. 材料样板要求
(1)乙方所投产品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5.材料配置要求一览表”中标注“▲”的成型材料样板(其中立柱、轴承档、搁板要求提供有断面的已涂装样板1件,尺寸原则上控制在A4规格内),在每件材料样板上标明产品配置名称、材料规格、技术参数、投标人名字。样品不按制作工艺、参数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2)乙方的材料样板将作为验货依据之一。乙方所提供样板,采购人一律不退回。
2. 安装与调试
2.1、安装调试:乙方必须派出合适的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培训,所需费用应包含在报价内。如因乙方责任而造成的延期,所有因延期而产生的费用及乙方安装过程中造成的配件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质保期及服务
(1)保修期:一年,自密集架安装调试完成、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以下简称“到货安装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非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的全部费用。
(2)在保修期内,乙方每年免费定期派出专业人员对密集架进行保养(含检查、调整、润滑)不少于两次,保证密集架正常工作。
(3)保修期内非人为损坏、失效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零部件由受委托方无偿更换,产品在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技术人员在4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令货物恢复正常使用。
(4)必须免费培训甲方有关人员进行操作及日常维护保养。
(5)乙方必须有常用零配件的库存。
(6)保修期满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需要从乙方继续购买相同标准的维护服务,如有需要则乙方承诺:在保证保修内容不变的情况下,每年维护服务费用不高于委托项目货物价格的 1 %(全包价)。
十一、异议索赔
1.乙方对于所提供的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乙方同意甲方拒收货物,乙方负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银行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等必要的费用。
2.对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乙方同意免费更换,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相应顺延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或征得甲方同意的延长期内,按照甲方选择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有权从货款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力。
十二、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14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
3、进口货物由于出口国限制出口导致不能供货、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采购项目不能继续实施,不属于不可抗力范围。
十三、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则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如超过合同规定交货期限5天乙方仍不能交货完毕,则视为乙方不能交货。
2.乙方不能交货,则按合同总价30%支付违约金给甲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上述违约金金额仍不足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提出索赔。
3.货物未能一次性通过验收,则甲方同意由乙方予以整改,并在第一次验收结束之日起5天内重新组织验收;经2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4.如果甲方逾期付款,则每逾期一天按拖欠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给乙方,累计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0%。但由于财政拨款不到位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延期交货及服务的理由。
5.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须在接到甲方解约通知之日起 10 天内退回甲方已支付的价款。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
1. 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相关省或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请选择):
1.湛江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为湛江有管辖权的法院)
(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有争议部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十五、通知
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送达合同中规定的对方地址。电传或传真要经对方书面确认,以电传形式的通知,从当地邮电局发出电报的第二天视为送达。
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十六、税和关税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甲方负担。
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或其雇员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和部件的进口关税,所有货物的国内增值税)均应由乙方负担。
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
十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
十八、其他
1.本项目合同由下列文件组成,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下列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及修正文件);
(2)本合同
(3)发包人针对本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4)中标通知书;
(5)招标文件(含补遗书、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会议纪要等);
(6)投标书及其附件(含投标文件澄清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本项目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十九、合同附件
1.货物的技术规格、性能指标;
2.合同执行时间进度计划;
3.培训计划及售后服务方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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